第四百七十五章 问策於卒,收获累累
书迷正在阅读:快穿之就要变涩涩【快穿】夺心game双性训诫指南触手女王狩猎实录绝品神医混都市太子,我不敢爱你[综主火影]今天看见我的刀和式神了么 NPH奴的自我修养土匪二当家X俏王爷卫星热机糊逼互草合集地缚少年花子君——番外花宁凤凰难逑无规矩不私奴II(sp训诫)和暴君成为契约夫妻后你,爱过我吗?人生得意无尽欢HP 咸鱼玛丽小姐家主管教美人们的日常(高H NP)我在普罗旺斯遇上苏格拉底【※旧书-重新制作考虑中】《UnderTaleAU》Bad Time Trio VS Reader-【孤注一掷/一陆生花】无脚鸟沉醉不知归路一月一千万零花钱元迟十九年剑客(主奴调教)被哥布林俘获的最强女骑士姐夫的挑逗【进击的巨人里维X自创女主】星光坠落梦断仙踪无药可解四维空间一千零一夜无敌重生·异界大魔头【年下】漂亮的狗东西(1V1、高h)学长的大roubang总想cao我(高H,纯rou)逆天邪凰
夫,耽误的些许时间,会在之後摧枯拉朽之中,找补回来。此所谓,磨刀不误砍柴工也。 看来,无论何时,步队结阵都是最佳选择。 既然提及城中守敌可能会用骑兵作战,以城中道路之宽阔,这个可能真的会有。 那麽,以李孟羲如今对兵种的理解,刀盾士,真的对骑兵无力。 克制骑兵,得需要长兵器,需要弓弩。 在此以前,李孟羲认为,刀盾是攻城的最佳选择。 攻城之时,盾是必需的,因为要遮挡漫天的流箭;城头厮杀,一跳跳进人堆里,拿长兵器,施展不开,用刀盾合适,所以刀盾最适合登城厮杀。 再加上环首刀也轻也短,爬梯子方便。 故而,李孟羲便认为,刀盾士乃攻城最佳兵种,因此此次攻城战,他想尽办法,凑了两千八百多面盾,攻城的三千人,除了弓弩手以外,全是刀盾士。 现在,有百夫长呈上建议,李孟羲明白了,攻城全带刀盾士,是不合适的。 应该分情况讨论。 攻城墙的,自然依然刀盾士合适。 但,破门队,破门之後,是直接要入城厮杀的,城中空间大,情况也复杂,可能要面对守军骑兵冲击,也可能会面对守军枪阵压来。 所以作为反制,破城队必须也带长枪大戟,弓弩。 可由此,产生一个问题。 依李孟羲所知,一手拿盾,一手拿枪戈,实则不如单纯的枪阵犀利。 2 平日里C练,盾戈手跟戈手对打,戈手同样b盾戈厉害。 一手盾,一手长兵,稍显得笨重,单手用长兵,速度和力道也慢。 因而,盾枪合用,李孟羲认为,不是最好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