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见s起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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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城市可真繁华啊。 凌屿也兴冲冲地给她介绍了一路,这是哪个商场,那是什么广场,里面的东西都很贵吧啦吧啦。 林清歌认真听着,透过后视镜,裴越之看到了她眼里闪动的光芒。 凌屿和林清歌都是小镇出身,在上大学之前,到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县城里。凌屿家境不好,所以这个暑假g脆没回家,找了份包吃包住的暑假工,还节省了来回的路费。 到了学校,裴越之把他们放下,自己去停车了。 林清歌好奇地问凌屿:“你这个舍友是不是很有钱啊?” “是啊,京市本地人,家里开公司的。”凌屿语气里满是羡慕,“听说毕业还要去国外读研,然后就可以回来继承家业了。” 在镇上的时候,凌屿是人人夸赞的“别人家的孩子”,自信优越。上了大学,才发现人外有人天外有天,有钱人竟然那么多,培养的出来孩子也都聪明努力。 b如裴越之,身上随便一件T恤都足够他一学期的生活费了。 好在他并没有那种少爷架子,同住一个宿舍,可以称兄道弟,有事也会帮忙。今天来接清歌,凌屿只是提了一句,他就答应了。 林清歌握住男友的手,与他十指紧扣,一切言语都藏在这简单的动作里了。 “走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