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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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来,往往挂一身彩。 有一回叫这老大撞见了,出手替他解决了那一家,又夸赞他勇气可嘉。 江遇那时候还觉得这黑社会有几分侠气,加上男孩子都有点英雄情结,干脆课也不去上了,半大的小子跟着他们一帮混混整天喊打喊杀。 他管那领头的叫“锋哥”,在他眼里,锋哥呼风唤雨、无所不能,连身上的纹身都比别人威风几分。 江姝是个柔弱的女人,江止身体不好,江遇便自觉扛起这一家的重担,这个环境接触不到更多正当的职业和正常人,他理所当然地想要成为锋哥这样的人。 偶尔锋哥也指使他去做些事情,他以为这是自己受到重视的表现,其实对方不过把他当一只有趣听话点儿的小狗而已。 等他明白过来的时候,他已经失去很多东西了。 这片地区有很多黑户,他们一家也是其中之一,他连个户口都没有,上学的机会是江姝花了很大功夫求了很多人才争取来的,江遇不太愿意让江姝知道自己每天干这些事,仍旧表面乖乖地去上学,出了街区就来找这一帮混混。 江姝需要工作,她孤身一人养两个孩子有些吃力,小的又生着病,只得兼好几份工,每天都很忙。这边的学校老师和学生们都是和尚撞钟有一天算一天地敷衍度日,一时间竟没人告诉她自己的大儿子经常逃课不见人影。 她发现端倪是有一天忙里抽空给江遇收拾房间,从床铺底下抖搂出来一些钱和一堆管制刀具。 那时候江姝身体已不大好,强撑着精神盘问明白,训斥了他一顿,又勒令他以后不许和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来往。 流浪汉、小偷、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