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:他的出身
书迷正在阅读:三国爱上曹孟德 , 写一点美强小合集 , 独木不成林 , 遇见的那一刻 , 我与梦境的他 , [代号鸢辩广]碧玉破瓜时,红绸细丝绕 , 身穿带球跑后我又穿回去了 , 姐姐的房间 , 人妻少妇【超人气剧情版】 , 魔曲 , 醉死当涂 , 立志写轻小说的我,难道不可以谈一场恋爱嘛!
母亲给他取名叫高兀。 那大字不识一个的女人抓耳挠腮围着桌子打转,她是个靠身体吃饭的可怜人,出生起就被卖到了这里,成人之前一直干着累死人的活,因此发育得十分瘦弱。 高兀就在那个骨瘦的怀抱里长大,白天女人把他藏进柜子,他只能透过一条缝眼巴巴地望出去,妈妈又丢下他和别人去玩了,他看着女人急急出门的背影,不满地想。 客人们大多数是熟客,女人通常要先同他们讲上几句甜蜜的话,然后才腻腻歪歪地倒在床上干活。 白花花的两具肉体交缠着发出痛苦又欢愉的声音,对于这种不带他玩的局面,高兀显然不太乐意,可他到底那时还小,于是就在这凌乱的叫喊声里熟睡。 等到他长大了一些,女人就把他赶出屋子,饭点才准许他回去。 再大一点,他想,可能自己也要“干活”了。 是啊,那个时候他已经明白母亲的赖以生存的职业,也知道邻居对他们母子唯恐避之不及的态度是为什么了。 生子肖母,高兀一双杏眼笑起来很漂亮,尽管他不像母亲那样可以接纳男人,但他更年轻的样貌以及身上散发的天真气质简直要了些人命,客人们往往在见到他时将眼神赤裸裸地黏住他。 女人显然也发现了,但她又能做什么呢,她这副身子在长年累月的折磨下已经不适合做别的什么,更何况还带着一个孩子。 这孩子跟她一起,算是吃苦了,她想。 高兀长到12岁时,女人死了。 女人生前交好过的几个朋友,哦,也就是同行,她们叽叽喳喳结伴过来匆匆处理了